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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/四路會讀/第 23 卦 剝
首頁/四路會讀/第 23 卦
剝
山地剝 · 四路會讀 · 上經第 23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 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
一路 · 象數

當位
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陰居陰位(當位)、三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四陰居陰位(當位)、五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上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。當位 2 爻,不當位 4 爻。

得中

二爻居陰位而當位,得中而正;五爻居陽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。

相應

初與四:敵應(同為陰);二與五:敵應(同為陰);三與上:相應。

承乘

五與上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

卦體

二路 · 義理

大象傳
山附於地,剝;上以厚下安宅。
本站譯解
剝是剝落。陰長而變陽,五陰自下逼上,僅餘一陽在上,故名剝。卦辭只說「不利有攸往」——處剝之時,唯一之善在於不動。大象言「厚下安宅」,是剝極之世守本固基之道;上九「碩果不食」則是全卦的生機所在:一陽在上如碩果不被食去,來復之機即藏於此。

三路 · 訓詁
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釋為「義之和」,非財利之利。

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釋為「事之幹」。可用以占問,但本義在正。

凶:失。與吉相對,指事之失當及其必然之果。

無咎:《繫辭》「無咎者,善補過也」。非本無過,而是能補其過。

利有攸往:宜於有所前往。表示此時前進有利。

不利有攸往:不宜有所前往。處剝、否諸卦時用此,宜靜不宜動。

君子:有德者。《易》設教的理想人格,大象傳皆以之立言。

小人:與君子相對。非身份之謂,而指所行之道。《否》《剝》諸卦以之消長言局。

攸往:所往。與「利」「不利」連用,是《易》最常用的行止斷語。

輿:車。《師》六三、《小畜》九三「輿說輻」、《大畜》九二「輿說輹」、《睽》六三「輿曳」,皆以車之壞滯言事之阻。
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 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
四路 · 占筮

本卦卦爻辭共 66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
吉0
凶3
悔0
吝0
咎1
厲0
利2
貞2
亨0

六爻位次結構表

爻位陰陽爻題當位得中對應承乘
上位 陽 上九 不當位 — 三 相應 —
五位 陰 六五 不當位 得中 二 敵應 承剛(順)
四位 陰 六四 當位 — 初 敵應 —
三位 陰 六三 不當位 — 上 相應 —
二位 陰 六二 當位 得中 五 敵應 —
初位 陰 初六 不當位 — 四 敵應 —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 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