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
火雷噬嗑 · 上經第 21 卦 · ☲☳ · shì kè
上卦 離(火) 麗
下卦 震(雷) 動
卦性 決斷
經文 · 卦辭
噬嗑:亨。利用獄。
彖傳
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大象傳
雷電,噬嗑;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本站譯解
噬嗑是咬合。頤中有物梗在其間,必須咬斷才能合,故名。全卦以「咬」喻斷獄:動而明、雷電合而章,是明察與威斷並用之象。大象「明罰敕法」,把咬合之象落實為刑罰與法令的明定。六爻由「屨校滅趾」到「何校滅耳」,是一路加重的刑象。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初九
屨校滅趾,無咎。
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初九:足上加械而遮沒足趾,無咎,使其不得行惡。
陽位當位敵應
六二
噬膚滅鼻,無咎。
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二:咬柔膚而沒其鼻,無咎,以其乘剛。
陰位當位得中敵應
六三
噬臘肉,遇毒;小吝,無咎。
遇毒,位不當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三:咬堅硬的臘肉而遇毒,小吝,無咎。
陽位不當位相應
九四
噬幹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九四:咬帶骨的幹肉,得金矢,宜於艱難中守正,吉。
陰位不當位敵應
六五
噬幹肉,得黃金,貞厲,無咎。
貞厲無咎,得當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五:咬幹肉而得黃金,守正雖危,無咎。
陽位不當位得中敵應
上九
何校滅耳,凶。
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上九:肩負重械而遮沒耳朵,凶,因其聽之不聰。
陰位不當位相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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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體關係
「錯」為六爻陰陽全變,「綜」為上下顛倒,「互」取二三四爻為下卦、三四五爻為上卦。
三者是《易》中卦與卦關係的基本方式,由來知德《周易集注》標舉而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