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
火雷噬嗑 · 上经第 21 卦 · ☲☳ · shì kè
上卦 离(火) 丽
下卦 震(雷) 动
卦性 决断
经文 · 卦辞
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
彖传
颐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大象传
雷电,噬嗑;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本站译解
噬嗑是咬合。颐中有物梗在其间,必须咬断才能合,故名。全卦以「咬」喻断狱:动而明、雷电合而章,是明察与威断并用之象。大象「明罚敕法」,把咬合之象落实为刑罚与法令的明定。六爻由「屦校灭趾」到「何校灭耳」,是一路加重的刑象。
六爻 · 爻辞与小象
初九
屦校灭趾,无咎。
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 —— 小象传
初九:足上加械而遮没足趾,无咎,使其不得行恶。
阳位当位敌应
六二
噬肤灭鼻,无咎。
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 —— 小象传
六二:咬柔肤而没其鼻,无咎,以其乘刚。
阴位当位得中敌应
六三
噬腊肉,遇毒;小吝,无咎。
遇毒,位不当也。 —— 小象传
六三:咬坚硬的腊肉而遇毒,小吝,无咎。
阳位不当位相应
九四
噬干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 —— 小象传
九四:咬带骨的干肉,得金矢,宜于艰难中守正,吉。
阴位不当位敌应
六五
噬干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 —— 小象传
六五:咬干肉而得黄金,守正虽危,无咎。
阳位不当位得中敌应
上九
何校灭耳,凶。
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 —— 小象传
上九:肩负重械而遮没耳朵,凶,因其听之不聪。
阴位不当位相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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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体关系
「错」为六爻阴阳全变,「综」为上下颠倒,「互」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。
三者是《易》中卦与卦关系的基本方式,由来知德《周易集注》标举而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