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
地水師 · 四路會讀 · 上經第 7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
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一路 · 象數
當位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三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四陰居陰位(當位)、五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上陰居陰位(當位)。當位 2 爻,不當位 4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陰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;五爻居陽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。
相應
初與四:敵應(同為陰);二與五:相應;三與上:敵應(同為陰)。
承乘
初與二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二與三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
卦體
二路 · 義理
大象傳
地中有水,師;君子以容民畜眾。
本站譯解
師是用眾。卦辭只講三件事:貞(以正用眾)、丈人(須老成之人為主帥)、無咎。彖傳把「師」解作「眾」,把「貞」解作「正」,指出能率眾以正者可以王天下。大象「地中有水」取水藏於地、眾寓於民之義,君子由是容民畜眾。
三路 · 訓詁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釋為「義之和」,非財利之利。
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釋為「事之幹」。可用以占問,但本義在正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凶:失。與吉相對,指事之失當及其必然之果。
無咎:《繫辭》「無咎者,善補過也」。非本無過,而是能補其過。
勿用:不可施行。如「潛龍勿用」「勿用取女」「小人勿用」。
小人:與君子相對。非身份之謂,而指所行之道。《否》《剝》諸卦以之消長言局。
丈人:《師》卦辭「丈人吉」。指老成持重、可為眾之主者。
屍:《師》六三「師或輿屍」,謂載屍而歸,兵敗之象。
輿:車。《師》六三、《小畜》九三「輿說輻」、《大畜》九二「輿說輹」、《睽》六三「輿曳」,皆以車之壞滯言事之阻。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辭共 86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結構表
| 爻位 | 陰陽 | 爻題 | 當位 | 得中 | 對應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陰 | 上六 | 當位 | — | 三 敵應 | — |
| 五位 | 陰 | 六五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二 相應 | — |
| 四位 | 陰 | 六四 | 當位 | — | 初 敵應 | — |
| 三位 | 陰 | 六三 | 不當位 | — | 上 敵應 | — |
| 二位 | 陽 | 九二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五 相應 | 乘剛(逆) |
| 初位 | 陰 | 初六 | 不當位 | — | 四 敵應 | 承剛(順) |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