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
水地比 · 上經第 8 卦 · ☵☷ · bǐ
上卦 坎(水) 陷
下卦 坤(地) 順
卦性 親附
經文 · 卦辭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彖傳
比,吉也;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無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大象傳
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本站譯解
比是親附。水在地上,相親無間。卦辭先言吉,再說「原筮,元永貞,無咎」——親附須推原於筮問之誠,且長久守正。「不寧方來,後夫凶」說四方不安者都來歸附,而來得最遲的則有凶:親附的時機本身就是德性的一部分。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初六
有孚比之,無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。
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初六:以誠信相親,無咎。誠信充滿如缶之盈,終有意外之吉。
陽位不當位敵應
六二
比之自內,貞吉。
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二:自內部親附於人,守正則吉,因其不失自身。
陰位當位得中相應
六三
比之匪人。
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三:所親附者非其人。
陽位不當位敵應
六四
外比之,貞吉。
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四:向外親附於人,守正則吉,因其順從在上之賢。
陰位當位敵應
九五
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九五:光明正大地親附。王用三驅之禮,捨去前禽;邑人不必戒備,吉。
陽位當位得中相應
上六
比之無首,凶。
比之無首,無所終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上六:親附而無其首,凶,無所終。
陰位當位敵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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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體關係
「錯」為六爻陰陽全變,「綜」為上下顛倒,「互」取二三四爻為下卦、三四五爻為上卦。
三者是《易》中卦與卦關係的基本方式,由來知德《周易集注》標舉而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