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過
澤風大過 · 四路會讀 · 上經第 28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
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一路 · 象數
當位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三陽居陽位(當位)、四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五陽居陽位(當位)、上陰居陰位(當位)。當位 3 爻,不當位 3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陰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;五爻居陽位而當位,得中而正。
相應
初與四:相應;二與五:敵應(同為陽);三與上:相應。
承乘
初與二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五與上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
卦體
二路 · 義理
大象傳
澤滅木,大過;君子以獨立不懼,遁世無悶。
本站譯解
大過是大者過甚。四陽在中而上下皆陰,本末俱弱,如屋棟彎曲。剛過而中、巽而說行,是雖過而可行,故利有攸往。大象取「澤滅木」——水沒過樹木,是非常之象,故君子於此當「獨立不懼,遁世無悶」:非常之時,正要有非常之守。
三路 · 訓詁
亨:通。《文言》釋為「嘉之會」,即眾美之會合而通達。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釋為「義之和」,非財利之利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凶:失。與吉相對,指事之失當及其必然之果。
吝:羞吝、艱難。多指處境之困而不至於凶。「終吝」謂終局不佳。
無咎:《繫辭》「無咎者,善補過也」。非本無過,而是能補其過。
利有攸往:宜於有所前往。表示此時前進有利。
攸往:所往。與「利」「不利」連用,是《易》最常用的行止斷語。
大過:見本卦經文,為本卦核心語彙之一。
棟橈:見本卦經文,為本卦核心語彙之一。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辭共 78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結構表
| 爻位 | 陰陽 | 爻題 | 當位 | 得中 | 對應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陰 | 上六 | 當位 | — | 三 相應 | — |
| 五位 | 陽 | 九五 | 當位 | 得中 | 二 敵應 | 乘剛(逆) |
| 四位 | 陽 | 九四 | 不當位 | — | 初 相應 | — |
| 三位 | 陽 | 九三 | 當位 | — | 上 相應 | — |
| 二位 | 陽 | 九二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五 敵應 | — |
| 初位 | 陰 | 初六 | 不當位 | — | 四 相應 | 承剛(順) |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