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
雷地豫 · 上經第 16 卦 · ☳☷ · yù
上卦 震(雷) 動
下卦 坤(地) 順
卦性 和樂
經文 · 卦辭
豫:利建侯行師。
彖傳
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。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。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。
大象傳
雷出地奮,豫;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本站譯解
豫是和樂、悅豫。剛者有應而其志得行,以順而動,故名豫。彖傳以「順以動」為豫之本:天地順動則日月不過、四時不差;聖人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。大象取「雷出地奮」,是春雷動而萬物蘇,先王由是作樂崇德。然全卦六爻多戒辭——豫易流於逸樂,故六二「介於石,不終日」獨得貞吉。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初六
鳴豫,凶。
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初六:以和樂自鳴得意,凶,其志已窮。
陽位不當位相應
六二
介於石,不終日,貞吉。
不終日貞吉,以中正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二:守節如石之堅,不待終日而決,守正則吉,以其居中得正。
陰位當位得中敵應
六三
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
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三:張目求樂,有悔;若遲疑不改則更有悔。
陽位不當位敵應
九四
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
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九四:由此而得和樂,大有所得。不必猜疑,同類如髮簪之聚。
陰位不當位相應
六五
貞疾,恆不死。
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恆不死,中未亡也。 —— 小象傳
六五:守正而有疾,久而不死,因其中道未亡。
陽位不當位得中敵應
上六
冥豫,成有渝,無咎。
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 —— 小象傳
上六:昏冥於逸樂,事已成而能改,則無咎。
陰位當位敵應
灰底為本站譯解;標籤中的「當位/得中/相應」由程序依卦畫自動推得。
卦體關係
「錯」為六爻陰陽全變,「綜」為上下顛倒,「互」取二三四爻為下卦、三四五爻為上卦。
三者是《易》中卦與卦關係的基本方式,由來知德《周易集注》標舉而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