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ān shì | 《易》的原初功能,與義理之讀並行不廢。
《繫辭上》:「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」又「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,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」。
《蒙》卦辭「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」,是《易》對占問自身所立的態度。
《比》「原筮,元永貞」,說明占之後仍須以德持之,筮不代德。
未在經傳原文中檢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