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
水風井 · 四路會讀 · 下經第 48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
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一路 · 象數
當位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三陽居陽位(當位)、四陰居陰位(當位)、五陽居陽位(當位)、上陰居陰位(當位)。當位 4 爻,不當位 2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陰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;五爻居陽位而當位,得中而正。
相應
初與四:敵應(同為陰);二與五:敵應(同為陽);三與上:相應。
承乘
初與二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三與四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;四與五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五與上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
卦體
二路 · 義理
大象傳
木上有水,井;君子以勞民勸相。
本站譯解
井是水井,取養而不窮之義。卦辭「改邑不改井,無喪無得,往來井井」,說城邑可遷而井不可改——井之德在恆常。「汔至,亦未繘井,羸其瓶,凶」是最著名的比喻:差一點就到了,卻還沒把水打上來,反而打破了瓶子——功虧一簣。九三「井渫不食,為我心惻」是賢者不見用之嘆。
三路 · 訓詁
元:始、大。《文言》釋為「善之長」,即創生之端。
孚:誠信、相孚。《中孚》彖傳「信及豚魚」是其極處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凶:失。與吉相對,指事之失當及其必然之果。
無咎:《繫辭》「無咎者,善補過也」。非本無過,而是能補其過。
鮒:小魚。《井》九二「井谷射鮒」,井中積淺水只可射取小魚,喻無用之井。
井:見本卦經文,為本卦核心語彙之一。
改邑不改井:見本卦經文,為本卦核心語彙之一。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辭共 96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結構表
| 爻位 | 陰陽 | 爻題 | 當位 | 得中 | 對應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陰 | 上六 | 當位 | — | 三 相應 | — |
| 五位 | 陽 | 九五 | 當位 | 得中 | 二 敵應 | 乘剛(逆) |
| 四位 | 陰 | 六四 | 當位 | — | 初 敵應 | 承剛(順) |
| 三位 | 陽 | 九三 | 當位 | — | 上 相應 | 乘剛(逆) |
| 二位 | 陽 | 九二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五 敵應 | — |
| 初位 | 陰 | 初六 | 不當位 | — | 四 敵應 | 承剛(順) |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