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
雷水解 · 四路會讀 · 下經第 40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
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一路 · 象數
當位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三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四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五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上陰居陰位(當位)。當位 1 爻,不當位 5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陰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;五爻居陽位而不當位,得中而未正。
相應
初與四:相應;二與五:相應;三與上:敵應(同為陰)。
承乘
初與二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二與三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;三與四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;四與五:乘(柔乘剛,逆而多凶)
卦體
二路 · 義理
大象傳
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本站譯解
解是解除、解散。險以動,動而脫出險外,是解之象。「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」——解不止是難之去,更是生機之發。卦辭三句分說緩急:「無所往,其來復吉」是不須往者宜返,「有攸往,夙吉」是當往者宜早。大象「赦過宥罪」把解之義落在寬宥上。
三路 · 訓詁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釋為「義之和」,非財利之利。
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釋為「事之幹」。可用以占問,但本義在正。
孚:誠信、相孚。《中孚》彖傳「信及豚魚」是其極處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吝:羞吝、艱難。多指處境之困而不至於凶。「終吝」謂終局不佳。
無咎:《繫辭》「無咎者,善補過也」。非本無過,而是能補其過。
君子:有德者。《易》設教的理想人格,大象傳皆以之立言。
小人:與君子相對。非身份之謂,而指所行之道。《否》《剝》諸卦以之消長言局。
攸往:所往。與「利」「不利」連用,是《易》最常用的行止斷語。
隼:猛禽。《解》上六「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」。《繫辭下》以「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」釋之。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辭共 88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結構表
| 爻位 | 陰陽 | 爻題 | 當位 | 得中 | 對應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陰 | 上六 | 當位 | — | 三 敵應 | — |
| 五位 | 陰 | 六五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二 相應 | — |
| 四位 | 陽 | 九四 | 不當位 | — | 初 相應 | 乘剛(逆) |
| 三位 | 陰 | 六三 | 不當位 | — | 上 敵應 | 承剛(順) |
| 二位 | 陽 | 九二 | 不當位 | 得中 | 五 相應 | 乘剛(逆) |
| 初位 | 陰 | 初六 | 不當位 | — | 四 相應 | 承剛(順) |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