遁
天山遁 · 四路會讀 · 下經第 33 卦
本頁四路:象數(依卦畫自動推得的結構分析)、義理(本站譯解)、
訓詁(字詞本義)、占筮(本卦斷語統計)。四路並列以見讀法之分際。
一路 · 象數
當位
初陰居陽位(不當位)、二陰居陰位(當位)、三陽居陽位(當位)、四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、五陽居陽位(當位)、上陽居陰位(不當位)。當位 3 爻,不當位 3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陰位而當位,得中而正;五爻居陽位而當位,得中而正。
相應
初與四:相應;二與五:相應;三與上:敵應(同為陽)。
承乘
二與三:承(柔承剛,順而多吉)
卦體
二路 · 義理
大象傳
天下有山,遁;君子以遠小人,不惡而嚴。
本站譯解
遁是退避。天下有山,山雖高而在天下,是退避之象。卦辭「遁亨,遁而亨也」——唯有能遁者方能亨;「小利貞」則說遁之時只宜小有所守,不可大有作為。大象「遠小人,不惡而嚴」最見分寸:遠離小人而不與之結怨,唯有嚴於自守。六爻以「嘉遁」「肥遁」為最高——退得其時、退得從容。
三路 · 訓詁
亨:通。《文言》釋為「嘉之會」,即眾美之會合而通達。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釋為「義之和」,非財利之利。
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釋為「事之幹」。可用以占問,但本義在正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厲:危。多作「貞厲」「有厲」,謂守此則危,須戒懼。
勿用:不可施行。如「潛龍勿用」「勿用取女」「小人勿用」。
君子:有德者。《易》設教的理想人格,大象傳皆以之立言。
小人:與君子相對。非身份之謂,而指所行之道。《否》《剝》諸卦以之消長言局。
攸往:所往。與「利」「不利」連用,是《易》最常用的行止斷語。
遁:見本卦經文,為本卦核心語彙之一。
訓詁條目取字詞本義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條目見訓詁詞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辭共 68 字,其中斷語出現次數如下。 《繫辭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斷語所表為行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結構表
| 爻位 | 陰陽 | 爻題 | 當位 | 得中 | 對應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陽 | 上九 | 不當位 | — | 三 敵應 | — |
| 五位 | 陽 | 九五 | 當位 | 得中 | 二 相應 | — |
| 四位 | 陽 | 九四 | 不當位 | — | 初 相應 | — |
| 三位 | 陽 | 九三 | 當位 | — | 上 敵應 | — |
| 二位 | 陰 | 六二 | 當位 | 得中 | 五 相應 | 承剛(順) |
| 初位 | 陰 | 初六 | 不當位 | — | 四 相應 | — |
陽位為初、三、五,陰位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兩爻得中。相應者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