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
火风鼎 · 四路会读 · 下经第 50 卦
本页四路:象数(依卦画自动推得的结构分析)、义理(本站译解)、
训诂(字词本义)、占筮(本卦断语统计)。四路并列以见读法之分际。
一路 · 象数
当位
初阴居阳位(不当位)、二阳居阴位(不当位)、三阳居阳位(当位)、四阳居阴位(不当位)、五阴居阳位(不当位)、上阳居阴位(不当位)。当位 1 爻,不当位 5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阴位而不当位,得中而未正;五爻居阳位而不当位,得中而未正。
相应
初与四:相应;二与五:相应;三与上:敌应(同为阳)。
承乘
初与二:承(柔承刚,顺而多吉);四与五:乘(柔乘刚,逆而多凶);五与上:承(柔承刚,顺而多吉)
卦体
二路 · 义理
大象传
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本站译解
鼎是烹饪之器,取「取新」之义,与革相承:革去故而鼎取新。彖传点出鼎用的两层——「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」:享上帝是敬天,养圣贤是养才。大象「正位凝命」是鼎之定:鼎有三足而不倾,君子由是正其位、凝其命。九四「鼎折足,覆公餗」是与「德薄而位尊」相应的著名比喻。
三路 · 训诂
元:始、大。《文言》释为「善之长」,即创生之端。
亨:通。《文言》释为「嘉之会」,即众美之会合而通达。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释为「义之和」,非财利之利。
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释为「事之干」。可用以占问,但本义在正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凶:失。与吉相对,指事之失当及其必然之果。
悔:悔悟、后悔。「悔亡」谓其悔可消;「有悔」谓将有悔。属小疵而非大凶。
无咎:《系辞》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」。非本无过,而是能补其过。
鼎:见本卦经文,为本卦核心语汇之一。
鼎折足:见本卦经文,为本卦核心语汇之一。
训诂条目取字词本义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条目见训诂词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辞共 95 字,其中断语出现次数如下。 《系辞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断语所表为行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结构表
| 爻位 | 阴阳 | 爻题 | 当位 | 得中 | 对应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阳 | 上九 | 不当位 | — | 三 敌应 | — |
| 五位 | 阴 | 六五 | 不当位 | 得中 | 二 相应 | 承刚(顺) |
| 四位 | 阳 | 九四 | 不当位 | — | 初 相应 | 乘刚(逆) |
| 三位 | 阳 | 九三 | 当位 | — | 上 敌应 | — |
| 二位 | 阳 | 九二 | 不当位 | 得中 | 五 相应 | — |
| 初位 | 阴 | 初六 | 不当位 | — | 四 相应 | 承刚(顺) |
阳位为初、三、五,阴位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两爻得中。相应者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