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过
雷山小过 · 四路会读 · 下经第 62 卦
本页四路:象数(依卦画自动推得的结构分析)、义理(本站译解)、
训诂(字词本义)、占筮(本卦断语统计)。四路并列以见读法之分际。
一路 · 象数
当位
初阴居阳位(不当位)、二阴居阴位(当位)、三阳居阳位(当位)、四阳居阴位(不当位)、五阴居阳位(不当位)、上阴居阴位(当位)。当位 3 爻,不当位 3 爻。
得中
二爻居阴位而当位,得中而正;五爻居阳位而不当位,得中而未正。
相应
初与四:相应;二与五:敌应(同为阴);三与上:相应。
承乘
二与三:承(柔承刚,顺而多吉);四与五:乘(柔乘刚,逆而多凶)
卦体
二路 · 义理
大象传
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本站译解
小过是小有过越。柔得中,故小事可过;刚失位,故大事不可过。卦辞以「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」为喻:鸟飞过高则失所,故宜下不宜上——过之限度由此定。大象举三事为首:「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」——这三种「过」都是可过的方向,是《易》中很实际的处世尺度。
三路 · 训诂
亨:通。《文言》释为「嘉之会」,即众美之会合而通达。
利:和、宜。《文言》释为「义之和」,非财利之利。
贞:正而固。《文言》释为「事之干」。可用以占问,但本义在正。
吉:得。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吉指事之得宜,非福命。
凶:失。与吉相对,指事之失当及其必然之果。
无咎:《系辞》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」。非本无过,而是能补其过。
厉:危。多作「贞厉」「有厉」,谓守此则危,须戒惧。
眚:灾患、过误。多与「灾」连用为「灾眚」。
勿用:不可施行。如「潜龙勿用」「勿用取女」「小人勿用」。
小过:见本卦经文,为本卦核心语汇之一。
训诂条目取字词本义,非逐字引用某家注本;
完整条目见训诂词典。
四路 · 占筮
本卦卦爻辞共 121 字,其中断语出现次数如下。 《系辞》曰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,断语所表为行为得失,非既定之命。
六爻位次结构表
| 爻位 | 阴阳 | 爻题 | 当位 | 得中 | 对应 | 承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位 | 阴 | 上六 | 当位 | — | 三 相应 | — |
| 五位 | 阴 | 六五 | 不当位 | 得中 | 二 敌应 | — |
| 四位 | 阳 | 九四 | 不当位 | — | 初 相应 | 乘刚(逆) |
| 三位 | 阳 | 九三 | 当位 | — | 上 相应 | — |
| 二位 | 阴 | 六二 | 当位 | 得中 | 五 敌应 | 承刚(顺) |
| 初位 | 阴 | 初六 | 不当位 | — | 四 相应 | — |
阳位为初、三、五,阴位为二、四、上。
二、五两爻得中。相应者为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对。